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
根据《巢湖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巢政办〔〕48号,现将年巢湖市天使投资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所属领域符合巢湖市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为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服务业以及应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等领域。
(二)在巢湖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等特点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年销售额不超过万元人民币,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研发的经费占销售额10%以上。
(三)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来我市独立创办公司或与我市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活动。高层次科技人才是指:“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海外归国等领军人才,国内外优秀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高管人员或大学、科研院所副高等以上科技人员。
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可用其携带的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资金及研发技能、管理经验等入股,团队在公司的股份一般不低于20%。
(四)支持大学生创办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主要发起人应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创新商业模式的个人,包括海外留学生、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在校生、5年以内毕业生及其他科技人员;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
(五)支持以我市及市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中优秀项目为载体而创办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对我市及市级以上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优秀项目,并以其为载体在我市落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在其创业初期3年内,优先给予天使投资基金支持。
二、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企业和团队申报巢湖市天使投资基金项目。
(1)填写巢湖市天使投资基金申报书,并附上申报书所列附件。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六份报至巢湖市科技局,电子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填写汇总表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不打印纸质版。
三、申报时间
巢湖市天使投资基金项目采用常年申报、集中评审的方式。其中第一批截止时间9月20日。
附件:
1.《巢湖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2.《巢湖市天使投资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3.《巢湖市天使投资基金申报书》
联系人:宋贵金、陈燕
联系、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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