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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19人获批合肥市第四批非遗传承人

来源:巢湖市 时间:2017-8-6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近日,合肥市文广新局正式确认胡吉英等19人为合肥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巢湖市两个国家级项目入选,其中巢湖民歌的传承人为胡吉英,纸笺加工技艺的传承人为方春希、方玉红、刘娇娇。在公布的12所学校为首批合肥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习基地单位中,巢湖市烔炀中学榜上有名。

科普:什么叫非遗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指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传承保护责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传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操作程序、技术规范、原材料要求、技艺要领等;      (二)制定项目传承计划和具体目标任务,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三)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      (四)积极参与展览、演示、研讨、交流等活动;      (五)定期向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提交项目传承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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