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30日晚上7:07。巢湖市安成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致1死一重伤。被撞15米到20米。死者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一个青春活力,成绩优异的小女孩。死者当时重度昏迷,现在已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重伤者是她的母亲。因为死者家属都在外地,事故当场没有死者家属人在。
10月2医院到巢湖市南门交警队去了解当时情况,当时交警说现在放假不在上班到10月4日再来,到了10月4日之后死者家属又到了交警队,见到的是处理这件事的警官,因为被撞15米到20米,那是什么样的速度?正常人知道在市区里只能开到50公里每小时,死者家属怀疑司机醉驾,要求警方给我们看一下酒精度测量结果,
但是警官说出了这样的话,“如果我们没有怀疑司机酒驾,我们不会去检查,因为每天都有几十起案件,我们怎么有时间查?”
我们问他“你们都是这样查醉驾和酒驾的吗?太不负责了吧?”
警官说“你们家属如果对我的回答不满意可以去告我!我欢迎你们到上级去告我”然后又告诉我们这个事情我没有去过现场,具体情况不清楚,你们去找倪世军指导员,当时是他出勤的,然后说完就走了。我们10几个家属等了几个小时从早上到中午,才等到那位‘传说’的倪指导员,见面之后我们说“倪指导员,能不能让我们了解下当时的情况,我们是死者的家属,这位是死者的父亲”
指导员很不耐烦“什么情况?不就是轿车撞到电瓶车了”说完之后就没理我们开着警车扬长而去。架子很大,大到我们亲属接受不了的地步了。
不就是轿车撞到电瓶车?现在孩子已经死了!是死了!一个好好的孩子,你们也是父母,也知道做父母的感受,孩子丢了都找一辈子,何况孩子死了呢?母亲还是重伤,家里人都不敢告诉她,怕她激动,而放弃治疗。这样的话会从人民警察口中说出来吗?这样的人配做警察吗?现在警察已经漠视生命到这个样子了吗?天理还在吗?交警不查酒驾执法不严,漠视生命,还是我们心中的人民警察吗?还是我们心中的守护神吗?从出事之后到现在肇事者还没出现,还在逍遥法外。只是叫了个表哥出来。
孩子母亲昏迷之后清醒了一次,发现孩子在他旁边,电瓶车被扶起来,现场证据已经被破坏了。
我希望有正义的在现场的人能帮我们作一个证,有能力的朋友能帮我们出个力,因为肇事者能量太大,交警从开始到现在都在帮肇事者说话,帮他们推卸责任,人死之后交警还不肯把肇事者拘留起来。我们普通老百姓根本斗不过他们,我们全家都会感激你们,让这个社会充满正义,充满正能量,不是黑社会,不能想杀谁杀谁。
交警部门的回帖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贴我大队高度重视,大队主要负责人立即安排专门人员对您所反映的情况前往事故中队展开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年9月30日19时许,我大队事故二中队接警情指令称:在裕溪路与安成路交叉口路段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相撞、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我大队事故二中队民警倪世军立即带领民警在规定出警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事故勘察,同时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往安徽医院进行救治。在民警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询问时并没有发现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因此,大队民警在暂扣驾驶人相关证件和事故车辆后,要求当事人迅速赶往安徽医院医院和伤者亲属做好伤者的救治工作。
10月4日白天,在伤者家属来到我大队事故二中队了解事故处理情况,当时正值事故接警高峰期间,倪世军根据指令正准备前往勘验事故现场,因此给两名伤者家属答复的不够细致,但并不存在网友您所说的“冷、横、硬”情况。
10月4日夜间,我大队民警接通知伤者中的一名女孩因抢救无效死亡后,医院做事故对接。目前,该起案件已由一般程序事故转为亡人事故程序进行办理,我大队民警已对该起事故的监控视频等相关证据进行了取证,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我大队将秉承执法严谨、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做好该起事故的相关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巢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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