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创新发展,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徽省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合肥市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将面向社会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2名,招聘流程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聘用单位
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
备注
专业
学历
性别
年龄
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巢湖市总工会
不限
本科
不限
30周岁以下(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硕士
不限
35周岁以下(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主要职责
(一)宣传指导。面向企业(行业)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的意义和作用,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集体协商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搜集整理与集体协商相关的资料、收集职工意见,提出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研究协商策略,确定协商内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等。
(二)参与培训。协助本级工会对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职工方协商代表等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开展集体协商的能力和水平。
(三)参加协商。接受上级工会指派或接受企业工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委托,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直接参加集体协商。对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工会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调查研究。调查了解地区、行业、企业人工成本、经营状况以及与集体协商相关的各种数据和信息,为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数据支持;及时了解本地区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最新动态,发现和总结本地区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履行职责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
(五)管理网络。建立全市集体协商质效评估数据库。指导员兼任数据库管理员,负责并指导基层录入在协商要约、协商准备、正式协商、审议通过合同文本(草案)、审查备案、履约监督过程中产生的影像、文字轨迹资料及合同文本等。
(六)监督检查。按照本级工会的统一部署,参加对本地区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定期监督检查,协助本级工会对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完成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服务职工群众,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业务水平。具备一定的集体协商专业知识,熟悉《工会法》《劳动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了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知识,熟悉工会和集体协商工作。
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独立承担参加协商、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培训教学等任务。精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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