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年度公共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公开选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及合肥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各类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依据《年巢湖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与公共租赁住房年度保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今年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2)依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排序,先后确定配租资格的原则;
(3)家庭人口结构与房屋套型匹配的原则;
(4)兼顾公平和自主选择区域,方便居住生活的原则;
(5)优先原则: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70岁以上经济困难的孤寡老人以及肢体二级残以上的人员、退伍复原军人为优先保障对象。
二、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年底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城镇最低收入、城镇低收入、城镇较低收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过“三审二公示”,本次符合实物配租家庭共80户,现场采取公开摇号方式,建立名册,并向社会公开公示。
三、分配房源:
截止年10月底,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相关规定收回及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备选房源供应套数基本满足困难家庭所需,现将该批次房源供应给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分配入住。本次配租房源分布在5个小区,实物配租家庭为80户,备选房源80套,实物配租家庭和备选房源的比例为1:1。
四、分配选房时间及地点:
(1)选房时间: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8:00
(2)选房地点:市房产服务中心六楼大会议室
五、分配选房规则:
为体现每个家庭在选房顺序上公平、透明,由市住房保障中心以公开的方式按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分组依次顺序选房。
(1)申请家庭按年审核后排序为准,分多人组家庭29户和单人组家庭51户两组,各组中家庭按困难程度分组排序依次为:最低收入、低收入、较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分类别抽取选房顺序号再依次选房。
(2)房源按2室1厅、1室1厅分别展设,公开具体信息。
(3)多人组家庭先选房,单人组家庭后选房,依次分别进行。
(4)多人组家庭宜选2室1厅,单人组家庭须选1室1厅。(因1室1厅房源少于单人组家庭,故在多人组家庭选房完毕后,单人组家庭可在剩余房源中按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六、分配选房通知:
时间:年11月13日—年11月26日。(市住房保障部门通知到申请人)
七、办理入住手续及告知
为有序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市住房保障中心于12月1日开始办理入住手续,12月4日停止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签约时间安排表:
拟签约入住小区
签约股室
签约时间
滨湖景城西区
公租房管理一股
12月1日-4日
东城雅苑
公租房管理一股
12月1日-4日
东风小区
公租房管理二股
12月1日-4日
丽水湾
公租房管理二股
12月1日-4日
枫苑公寓
公租房管理二股
12月1日-4日
分配会场现场告知:
(1)承租家庭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不得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
(2)对违反有关公租房政策和公租房合约相关规定的家庭,将视情况严重程度上报,纳入征信系统。
八、相关事项说明
(1)参加本次选房,选房者必须携带通知书、身份证、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原则上是申请人参加本次选房,且限一户一人。若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选房的,申请人应写书面委托书并经社区审核盖章后视为有效。受托人参加分房时,必须出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申请人的身份复印件。
(3)受托人没有委托人委托书的,不能参加本次选房;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选房现场。
(4)遵守选房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请勿大声喧哗和无理取闹。
(5)参加选房人员较多,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6)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市住房管理服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领导:
详见附件
十、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熟知公租房政策,做好公租房通知、分配和解释工作,确保分配工作安全、稳妥,有序地进行,齐心协力,确保圆满完成选房工作。
(2)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参加分房的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细心地做好保障工作,搞好服务,并按要求配戴工作证。
(3)严格要求,遵守法律。严禁选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予以查处,追究责任。
温馨提示:
根据我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凡请参加选房的申请家庭成员,科学规范佩戴口罩,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近期出现发热和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不要进入选房现场。
(备注:本方案由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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