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正式出台
安徽公布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个问题详情“全公开”
巢湖保护区所有建设项目暂停审批
合肥环境整改下狠心了
国家动真格,安徽公布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个问题详情“全公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年4月至5月组织对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等七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年8月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同期移交给被督察省市。
七省市均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详细梳理,共计确定项整改任务,其中天津市49项、山西省60项、辽宁省58项、安徽省项、福建省72项、湖南省76项、贵州省72项。
其中,在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29日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我省及时制定上报了《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开展整改落实工作。
12月18日,省环保厅网站将《整改方案》对外公开。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全省上下正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以“不贰过”的态度,压茬推进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
《整改方案》明确了按照“重生态、补短板,抓整改、治污染,强机制、创样板”总体要求,全面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
官方公布:个问题全部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针对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4大类15个方面问题和中办二次回访指出的问题,《整改方案》将其分解成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牵头责任单位、包保责任单位、配合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整改时限,将具体整改任务落实到16个设区市和16个省有关单位。
《整改方案》制定了四大类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大力加强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
三是强化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以淮河流域为重点,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皖北地区为重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四是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坚决清理生态功能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面开展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和整改工作。
一起来看看关于涉及合肥的几个整改问题和整改任务:
1停止审批及妥善处置巢湖一级保护区内各类建设项目整改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淡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条例规定的巢湖流域水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的具体范围至今未确定,甚至仍然大量违法进行开发建设,条例要求长期没有落实。整改任务
1.加强环保法治教育,把环保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范围,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环保意识。年底前组织1次领导干部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2.年底前,按照更具体、更细致、更严格的原则,启动修订《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划定巢湖流域水环境一、二、三级保护区。
3.在巢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批和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具体范围划定前,停止审批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
4.年12月前妥善处置已存在的违法开发项目。
5.年10月底前,对违反《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地方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追责,并建立相关考核问责机制。
2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形势严峻整改问题1巢湖治理和国家要求仍有差距巢湖是长江中下游五大淡水湖之一,是国家“三河三湖”治理的重点区域,是长江下游重要湿地,在调蓄流域洪水、补充长江径流、保证城乡用水、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巢湖治理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和国家要求仍有差距,形式不容乐观。
2考核断面达标比例仅为50%年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止考核中,巢湖流域考核断面达标比例仅为50%。
年达到劣V类年主要支流双河桥水质不升反降,由年的IV类,下降为年、年的劣V类。
4巢湖水华高发近年来,巢湖水华高发,年最大水华面积.8平方公里,占全湖面积42.2%,为近8年最大水华面积;年水华最大面积为.6平方公里,占全湖面积的31.2%。
5巢湖湖体总磷浓度上升年第一季度巢湖湖体总磷浓度和富营养化状态指数同比呈上升趋势。
3侵占滨湖湿地问题比较出
整改问题1防浪林台湿地违规审批年,合肥市滨湖新区违法审批,损毁已建成的防浪林台湿地,将14万平方米防浪林台用作建筑垃圾消纳场。防浪林台内的湿地被大量渣土填平,芦苇等水生植物被彻底破坏,完全丧失了生态功能。
2派河口天然湿地违规审批年,滨湖新区还在派河口天然湿地违规审批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占用60万平方米湿地,倾倒土方约50万立方米。
3侵占的湿地已规划用作商业用地开发根据年4月修订的《合肥市滨湖新区沿湖片区整体规划(—年)》,部分侵占的湿地已规划用作商业用地开发。
4渡江战役纪念馆西侧湿地非法倾倒土方渡江战役纪念馆西侧湿地属于合肥市包河区,年陆续非法倾倒土方20万立方米,损毁湿湿地约16.8万平方米。
5冲滩拆解船舶占用湖面和湖滩年4月,包河区政府在巢湖堤边湿地冲滩拆解船舶数百艘,占用湖面和湖滩近10万平方米,拆解时无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危废至督察时仍未收集处置。
4违规围占湖面进行旅游开发
违规围占湖面进行旅游开发违规围占湖面进行旅游开发。督察发现,合肥市在巢湖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以生态修复之名,行旅游开发之实。年实施巢湖沿岸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时,将原本规划连成一片的湿地从中隔断,预留1公里长的区域作为滨湖新区旅游码头规划用地。
违法建设“岸上草原”旅游项目年又以实施滨湖湿地公园三期工程的名义,在万年铺路到派河大桥近2公里的湖岸违法建设“岸上草原”旅游项目。
违建9个停车场、近亩湖面被开发未批先建9个停车场,最大停车场占地近3万平方米。
以建设防波堤名义围占大量湖面,其中近亩湖面已经用作旅游开发。
5政府发声部分大型开发商遭点名年以来,合肥市在巢湖风景名胜区和巢湖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审批和建设一大批商业和地产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各类建设活动。巢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至督察进驻时未获批准,但合肥市已实施大量建设活动。
《整改方案》中,有不少开发商被点名要求限期整改。
督察发现,合肥市违法建设X1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多次要求X1项目进行整改,但一直未得到制止。项目配套的污水治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污水直排巢湖。
督察发现,合肥市违法建设X2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多次要求合肥市对X2违法项目进行整改,但一直未得到制止。项目配套的污水治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污水直排巢湖。
合肥市违规建成X3项目。
整改任务中提出对X3项目认真整改,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停止建设。
合肥市违规建成X4项目。
整改任务中提出对X4项目认真整改,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停止建设。
整改方案中,还列出了关于巢湖入湖污染量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各项整改问题及整改任务。
群众身边环境问题解决不够有力;例如合肥市某公司废气扰民问题虽经多次查处、整改,群众仍不满意,问题没有彻底解决。
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问题;例如合肥市某项目生活污水直排,污染四里河。
损毁天然湿地;合肥市存在割除马尾河湿地芦苇,种植柳树,改建人工园林景观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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