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部分社会事务移交巢湖市管理的函
巢开管〔〕3号
关于将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部分社会事务移交巢湖市管理的函
巢湖市人民政府:
安徽巢湖经开区与巢湖市现处于深度融合发展的良好时期,为更好依托巢湖市行政管理优势,进一步强化我区经济发展职能,根据安巢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我区社会事务局已与贵市相关职能部门多次磋商对接,1月3日下午安巢经开区分管负责同志与巢湖市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召开安巢经开区部分社会事务移交巢湖市管理专题协调会议并达成一致意见。1月4日下午安巢经开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在半汤街道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将我区内教育、民政、农业、卫计、宗教等五大方面社会事务工作全面移交巢湖市统一管理,我区不再承担相应职能,半汤街道以上社会事务工作接受巢湖市统一管理。
现商请贵市研究确定承接以上社会事务工作,并与我区一道行文上报合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办理移交手续,同时函告合肥市相关职能部门。
特此致函。
附件:
1.安徽巢湖经开区部分社会事务移交巢湖市统一管理备忘录(征求意见稿)
2.安徽巢湖经开区管委会移交巢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清单(教育)
3.安徽巢湖经开区管委会移交巢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清单(民政)
4.安徽巢湖经开区管委会移交巢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清单(农业)
5.安徽巢湖经开区管委会移交巢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清单(卫计)
6.安徽巢湖经开区管委会移交巢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清单(宗教)
安徽巢湖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年1月8日
附件1.
安徽巢湖经开区部分社会事务移交巢湖市统一管理备忘录
(征求意见稿)
甲方: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巢湖市人民政府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与巢湖市正处于深度融合发展的良好时期,为更好依托巢湖市行政管理优势,进一步强化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安巢经开区”)经济发展职能,经安巢经开区党工委和巢湖市委共同商定,在半汤街道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将安巢经开区内教育、民政、农业、卫计、宗教等五大方面社会事务工作全面移交巢湖市统一管理,安巢经开区不再承担相应职能,半汤街道以上社会事务工作接受巢湖市统一管理。基于上述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备忘录。
一、关于移交事项。在半汤街道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将安巢经开区教育、民政、农业、卫计、宗教5项社会事务工作全面移交巢湖市统一管理,安巢经开区不再承担相应职能。半汤街道上述5项社会事务工作接受巢湖市统一领导,纳入巢湖市考核,考核结果送安巢经开区管委会,作为街道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关于资金结算。如有涉及上述社会事务中央、省、合肥市等上级转移支付划转至巢湖市财政,需要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由安巢经开区财政承担,由安巢经开区财政部门和巢湖市财政部门定期结算。
三、关于划转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合发〔〕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妥善处理相关划转人员工资待遇问题。
四、关于在建学校项目和对外合作办学事宜。在建学校项目,由安巢经开区继续负责,待建好后移交巢湖市代为管理;安巢经开区对外签署合作办学协议,由安巢经开区根据合同条款继续履约。
五、关于过渡时期。未正式办理移交手续前,以上社会事务工作仍由安巢经开区负责。
六、本备忘录未尽事宜,由安巢经开区、巢湖市另行商定解决。本备忘录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字)年月日
乙方:巢湖市人民政府
(签字)年月日
附件2
安徽巢湖经开区管委会移交巢湖市人民
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清单
(教育)
当前,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和巢湖市正处于深度融合发展的良好机遇期,根据安徽巢湖经开区党工委和巢湖市委研究决定,现将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内高中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教育事务移交巢湖市统一管理,安巢经开区不再担任相应职能。
一、移交学校
16所中小学(幼儿园),具体包括:安巢实验幼儿园、童的梦幼儿园、天乐幼儿园、宝宝树幼儿园、红缨四海幼儿园、聚龙湾幼儿园、岠嶂看护点(2所);胡岗小学、半汤小学、战前小学、西麓小学、汤卞山小学、半汤宝文小学;巢湖学院附中、巢扬学校。其中公办学校(幼儿园)8所,民办学校(幼儿园)8所。
二、移交内容
类别
序号
内容清单
党建
方面
1
学校的党组织隶属关系转由巢湖市教体局党委统一管理。
2
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
3
领导班子和队伍干部建设。
4
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
人事
方面
5
安巢经开区区域内公办中小学教师日常管理、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评先评优、岗制考评、工资晋升、教职工交流、补充、调配、辞退和原民(代)师教龄审核认定等工作。
资产与财务管理方面
6
学校使用的教学、生活、活动等设施设备整体移交;在建教育项目资金由安巢经开区负责继续拨付,直至完成。建好后移交巢湖市代为管理。
7
所有法定性教育收入整体移交,年度教育附加费及历年结余、.8—.1巢湖学院附中寄宿制保障资金、宝文小学午餐配套资金统一划拨给巢湖市财政。
8
其他年度预算未完成的教育经费整体划拨给巢湖市财政。
9
学校划转前所有债务由安巢经开区负责化解。
事务
方面
10
安巢经开区所有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安全管理工作。
11
安巢经开区所有学校各类考试、招生、学籍工作。
12
安巢经开区本级所有教育行政审批事项。
13
安巢经开区所有学校教科研工作。
14
由安巢经开区签订的对外办学合作协议(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安巢经开区继续支付。
上述移交事务明细材料附后(共份)。本清单壹式贰份,安巢经开区与巢湖市各执壹份。
安巢经开区移交方(签字)巢湖市接交方(签字)
年月日(盖章)年月日(盖章)
移交事务明细材料
1
党员统计表,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统计表
2
巢湖市人社局对安巢经开区公办学校的岗位设置批复文件。
3
安巢经开区公办学校在职、离退休、退养民师、死亡人员花名册及档案。
4
安巢经开区公办教师遗属补助人员、离职民师、学校保安人员花名册。
5
年以来,西麓小学、汤卞山小学、宝文小学等学校教师分流情况登记表。
6
安巢经开区教师“一师一机”配置人员花名册。
7
教师资格认定档案。
8
安巢经开区在建教育项目档案。
9
安巢经开区签订的对外办学合作协议(合同)文本。
10
安巢经开区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更名审批、普惠园审批等材料。
11
宝文小学退休教师汤长风抚恤金发放。
12
安巢经开区校车审批情况登记表。
附件3
安徽巢湖经开区管委会移交巢湖市人民
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清单
(民政)
当前,安徽巢湖经开区和巢湖市正处于深度融合发展的良好机遇期,根据安徽巢湖经开区党工委和巢湖市委研究决定,将部分社会事务工作移交巢湖市统一管理,安徽巢湖经开区不再承担相应职能。具体移交社会事务如下:
上述移交事务明细材料附后(共份)。本清单壹式贰份,安巢经开区与巢湖市各执壹份。
安巢经开区移交方(签字)巢湖市接交方(签字)
年月日(盖章)年月日(盖章)
附件4
安徽巢湖经开区管委会移交巢湖市人民
政府管理的社会事务清单
(农业)
当前,安徽巢湖经开区和巢湖市正处于深度融合发展的良好机遇期,根据安徽巢湖经开区党工委和巢湖市委研究决定,将部分社会事务工作移交巢湖市统一管理,安徽巢湖经开区不再承担相应职能。具体移交社会事务如下:
序号
移交事务名称
备注
1
安巢经开区土地确权工作移交巢湖市农委,档案管理移交巢湖市档案局
农户类卷、综合类份,软件采购费用3年未付(软件数据与平台由安巢经开区和合肥市农委向省农委对接权属后移交)
2
安巢经开区承担的省休闲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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