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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出炉

来源:巢湖市 时间:2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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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啦

巢湖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日   期

工作安排

7月17-25日

7月17-24日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其中21-22日、24-25日线下资格审核(须提前网上登记、预约)

7月28-29日

民办学校第一轮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摇号)

7月30-8月4日

未招满的民办学校7月30-8月3日网上补录报名,其中8月3-4日线下资格审核(须提前网上登记、预约)

8月7日

民办学校补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电脑摇号)

8月10日

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入学报名

8月20日

公办学校完成录取工作

9月30日前

完成新生学籍申报和审批;上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总结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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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4号)和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57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全省、合肥市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要求

(一)遵循“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责任,各校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落实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切实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学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规范公、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免试入学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合肥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规定。各学校须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双语班、特色班等。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皖教基〔〕4号文件规定在巢湖市范围内招生。

(三)合理划分招生服务区

按照我市现行的行政区划和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根据行政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分布状况、流动人口就学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数量及其办学规模等因素,合理划分招生学区(即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确保全覆盖。同时,根据生源等变化和学校布局情况,适时对招生区域范围进行适当地调整。

乡镇(包括中庙街道,下同)义务教育招生学区划分或调整,由各学区管委会依据上述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实际制定,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学区划分或调整,由市教体局会同巢城教办和相关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民办学校招生等变化情况,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公办学校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儿童少年入学。

(四)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合理控制班额

乡镇各初中、小学招生计划,由各学区管委会在认真摸底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并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城区各初中(含城区完中初中部)、小学与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生源整体情况等分校核定。义务教育各公、民办学校要按照招生计划数和实际招生人数,合理设置班级数,控制好班学额,杜绝产生大班额。

三、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为截至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市教体局批准。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按照“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要求,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入学材料,学校审核并进行网上登记。

1.学区内完全符合条件居民子女入学。凡户籍在我市,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入学儿童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证明)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在外地就读回户籍地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按上述规定执行。房产和户籍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接收入学。

2.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指巢湖市外来巢务工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指有我市乡镇户籍,来城区务工人员子女。上述两类人员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在我市城区的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提供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规范的租房合同、户口簿、身份证(小学还应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初中还应提供其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登记。若学区学校无空余学位或报名登记人数超过该校学位时,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年对居住证年限不作要求,年及今后招生时须提供截至当年6月30日前满半年的居住证。

3.城区拆迁户(未安置)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城区拆迁户(未安置)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除提供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其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原住址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如租住地学区学校有学位,也可在租住地学区学校入学。

4.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各学校要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摸清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应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生活能够自理的智障、听障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巢湖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对不能够到学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相关学校要按照“一生一案”实施送教上门工作,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6.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军人子女等。①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号)文件执行。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7号)执行。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64号)文件执行。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保障服务工作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合疫防指〔〕34号)文件执行。⑤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10号)执行。

(2)境外人员子女入学。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由市(县)侨(台)务部门出具证明,外籍人士子女由市外事部门出具证明。以上人员子女凭证明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有一方户籍不在我市,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适龄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适龄儿童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④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⑤烈士子女。

(4)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本市行政区内,随迁子女需要入学的,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招生条件、招生范围和招生程序等依据《关于做好巢湖市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巢教字〔〕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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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巢湖市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4号)、《关于合肥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57号)和《关于做好合肥市市区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民办学校可招收巢湖市范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市范围。

2.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在我市范围。

3.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有居住证且有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年对居住证年限不作要求,年及今后招生时须提供截至当年6月30日前满半年的居住证。

4.学籍。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在我市实际就读且学籍在我市范围的,视为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

5.其他。其他符合《巢湖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应在巢湖市范围招生。

三、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或者网上登记。网上报名操作办法另行印发。

(一)报名登记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房产、或者小学学籍等在我市范围的,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只可选1所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显示报名成功,无需再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2.网上登记及线下资格审核。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并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按照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在预约的线下审核时间内到东风路小学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市教体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审核无误后及时导入网上报名系统。

(二)招生录取

1.直升生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确认录取。各学校于7月20日前将直升生名单报市教体局,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关招生要求执行。

2.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封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3.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实施摇号录取。招生学校要根据规定提前制定摇号方案,经市教体局审核报合肥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发布。摇号现场需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摇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家长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4.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申请补录;经市教体局同意,报合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面向合肥市范围内招生。其中第一轮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补录志愿。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参与补录,民办学校也不得录取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三)入学注册

网上报名系统录取信息是各招生学校入学注册的依据。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已被录取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

四、有关要求

(一)制定实施办法。各民办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年招生方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须经市教体局审核方可向社会公布,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年公民同招、网上报名录取、民办学校审批地招生、摇号录取等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家长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全覆盖。要提醒学生和家长不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要加大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培训力度,各学校可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操作。

(三)严格防疫要求。各民办学校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线下报名登记、入学注册等工作。提前公布线下报名登记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错时错峰安排线下报名、入学注册等。要认真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报市教体系统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并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合肥市有关招生规定,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市教体局将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在招生过程因工作不实、处置不力等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给予年检不合格、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罚,并依法依规追究学校举办者和校长的责任。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年6月28日

五、招生时间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于8月10日开始招生报名登记,8月2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具体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见附件。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筹实施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组。市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教体局基教科具体指导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城区小学招生由巢城教办具体负责,城区初中和民办学校招生由市教体局基教科会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乡镇(街道)义务教育招生由乡镇(街道)学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各学区管委会、民办学校,巢城教办及城区各中小学,要成立相应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本行政区域或本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学区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含学区划分和各校的招生计划)于7月底前报市教体局基教科。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简章于7月上旬报市教体局。

七、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合肥市和巢湖市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报市教体系统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核,按照分时错峰原则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招生咨询、报名登记、入学报到等工作。要利用报纸、门户网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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