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巢湖市 >> 巢湖市历史 >> 正文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合肥市年度国家高新技

来源:巢湖市 时间:2021-7-31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74号),现就我市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企业所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须对照《认定办法》中高企认定的8项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网上注册申报

1.“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未注册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

转载请注明:http://www.chaohuzx.com/chsls/868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