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淮晨报消息长江禁渔期间,“长江(巢湖)野生鱼”“江鲜”等商家常用的广告词将被禁。1月18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疫情防控、长江禁渔期间广告发布行为的通告》(下称《通告》),严格规范疫情防控和长江禁渔期间广告发布行为,“长江(巢湖)野生鱼”“江鲜”“湖鲜”等广告将被禁止发布。
《通告》主要内容有七条,分别就疫情防控和长江禁渔,针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等的广告发布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相利用疫情、禁渔信息进行商业炒作。《通告》明确禁止发布“长江(巢湖)野生鱼”“长江(巢湖)鱼虾”“江鲜”“湖鲜”等水产品广告,不得发布以人工养殖水产品冒称长江流域巢湖水域“江鲜”“湖鲜”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据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与疫情及禁渔相关的虚假违法广告、涉新冠病毒疫苗虚假宣传,曝光产生恶劣影响的典型违法案例,对发布违法广告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违法广告线索,请及时拨打进行举报。(记者王伟)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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