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首次发布降尘排名情况,系1月份监测结果。地级市中,池州降尘量最小,排名第一;61个县(市)中,巢湖市、枞阳县降尘量最小且相同,并列第一。据了解,降尘,又称落尘,是指自然降落于地面的空气颗粒物,其粒径多在10微米以上,计量指标单位为一定时间内单位面积上地表沉降物质的量。降尘可以产生更小的颗粒物,成为环境空气中各类二次反应的载体。降尘量与工地、道路、堆场等尘源的对应关系明确。“开展降尘监测,对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程度很有帮助。”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自年起开展环境空气降尘监测,降尘监测范围为全省16个市个点。降尘量排名采用降尘量大小来确定,排名越小表明降尘量越小,降尘量相同的城市以并列计。(来源: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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