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编委第22次会议研究同意,我市乡镇街道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整合工作正式实施。
全面整合,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接受双重管理
全市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含半汤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与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职能整合,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接受市卫计委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仍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职能。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领导干部由市卫计委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后任用。
编制扩充,基层医疗卫计生服务能力大大提升
基层原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85名事业编制,按乡镇、街道对应划转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调整后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总编制扩充到名。
职责明确,覆盖城乡服务妇女儿童健康。
整合后乡镇、街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主要职责是:
1.承担本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
2.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公共服务职能;
3.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任务;
4.负责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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